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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很偶然的逛了一下很久沒去的BLOG

突然有點有感而發
其實同樣的論點,我大概已經在這打了三次吧

可是每次看見類似文章,還是很容易產生一些想說的話。
最主要還是為了提醒自己吧~


我覺得,
不要忘記喜歡瀧翼初衷。

這個是我在擔這個團,一直抱持的想法。


我想我大概忘不掉07年的八月底,

那時候狀況不太好
畢業,失業,研究所也不知道有沒有考上。

每天心都很慌。

就在這樣煩悶的情況下,我看到了踢踢的春魂。
只看了REAL DX的片段,被他們團體愛給治癒了
好喜歡瀧翼在一起的氛圍

剛好那時適逢瀧翼主持24小時,

看完真的是,除了感動還是感動。

然後開始瘋狂的收檔,找檔,看影片
上網標DVD,買周邊、標場刊、標學年曆。

越看越覺得,我真的好喜歡好喜歡這個團體。


雖然我在BLOG上面常常寫J禁的言論
可是,我不是因為J禁而愛上踢踢的

而是,喜歡這個團。
是因為瀧翼的演唱會、舞台,
是因為瀧翼的歌曲、瀧翼的表現、瀧翼的可愛、瀧翼的認真

還有瀧翼團體愛。無關粉紅,而是他們的「真心」
也許會覺得說舞台上的真心誰知道呢,
但我覺得「真心」騙不了人的,尤其愛了他們這麼長一段時間後。


來談一下關於J禁,
我自己呢,本來對BL興趣真的不大,我一直喜歡可愛小羅莉跟美少女多一點,
對我來說萌系角色與二次元一直陪伴了我好久,
同人這個圈子我也待了八年之久,到現在還沒離開。

因為踢踢的關係,我才開始看J禁文,進而看了BL文。
其實偶而會看到一些同好,
可能是接觸同人這個圈子還不夠久,會J禁文中所寫的給誤導。

瀧翼是離我們好遠好遠的偶像,
所以會衍生這些妄想的文章,是很正常的
但是,每個人對踢踢的解讀是不一樣的
寫文者,筆下的踢踢,那是他腦袋中的踢踢。

不是我的。也不是其他人的。

可能電波會有一致,但是在思想面來說還是獨立不同的個體。

不被他人影響很難
但不忘自己的初衷很重要。

為何喜愛?

就我自己來說,我的喜愛是建立在他們真實的表現上。
文章是調劑,是可以滿足自己對踢踢的妄想的一種管道
看文的時候很快樂~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治癒XD

但是現實跟想像還是有落差的。

(雖然總長本人真的跟電視上照片上一模一樣,而且還更帥,外加會發光)

眼中的瀧翼該是什麼模樣?

勿忘初衷。

靠自己親自去確認,去經過腦袋思考過後的答案
才是屬於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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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雁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